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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信息

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02日 16:38

学科综合考核是博士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综合性考核,主要评估博士生的学术道德、理论基础知识和学术科研能力等,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如期参加,有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参加者,最多允许推迟半年进行(需提前申请,由学院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)。

为不断活跃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氛围,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考核环节严格执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学科综合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,考核形式含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和专家面试。

1、学科综合水平笔试

笔试内容参照本学科“博士学位基本要求”,由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博士生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命题小组,每人出3题,建立试题库,抽取其中15题作为笔试考题,考题内容应尽可能涵盖本一级学科所有的专业知识和核心课程内容。博士生每人选10题作答,每题10分,满分100分,笔试时间2小时。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30%。

2、专家面试(开题报告)

学院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,由5名本学科专家组成(参与考核博士生的导师须回避),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面试工作。

综合面试现场,博士生本人应就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做一次综合汇报,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,要求考生详细介绍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、选题依据、研究目的和意义、国内外研究现状、主要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案、要解决的关键问题、创新点、预期目标和已经取得的研究结果等。面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内容及回答问题等情况在“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面试记录表”上填写面试记录并现场打分,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70%。

3、考核结果

综合考核总成绩=笔试成绩×30% +面试成绩×70%,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。学科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和暂缓通过三种,本学科实行考核末位淘汰制度,末位15%为暂缓通过。

对于暂缓通过的博士生,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学生择期重新考核或退学。博士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核机会,第一次考核暂缓通过者允许择期另行考核,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。

综合考核前一个月,学院提前将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和专家面试的时间、地点、考核内容、日程安排和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名单等具体信息上网公开。

综合考核结束后,学院将每位博士生的考核结果(“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成绩表”)录入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”,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此次考核通过、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名单,并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。

若对考核结果有争议可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复议。

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时间:2017年12月8日。

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

2017年11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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